3月19日上午,常州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姜莉娜副支队长、姚强大队长、翁公羽教导员一行来我校,为3月10日和3月14日我校保安队两起见义勇为事迹进行表彰,对见义勇为的保安队员给予奖励,陈建军队长、王毅敏副队长作为代表接受了表彰。
3月10日早晨,开学报到的第一天,陈建军队长和几名队员在东一门维持报到交通秩序,突然发现校门口新农二路有一辆小轿车引擎处冒烟自燃,立即从门卫室微型消防站取出灭火器冲向自燃车辆,通知驾乘人员下车同时进行灭火,前后用去4只干粉灭火器,成功将自燃车辆扑灭在初起阶段。我校保安队员训练有素,临危不乱,成功解救自燃车辆和人员的见义勇为行为获得了在场市民和家长学生的好评。
3月14日下午,王毅敏副队长和队员在校园日常巡查时发现,在西门河边有学生行为异常,王毅敏和另一队员立即将该同学架离河边,同时第一时间与保卫处和二级学院取得联系,对该同学进行劝导。
保卫处对校保安队员的见义勇为行为给予充分肯定,第一时间与常州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取得联系,为他们申报见义勇为奖励,内保支队立即办理相关手续,对见义勇为的保安队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保卫部(处)朱庆伟/文 张玉梅/摄 卞学军/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