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冬季校园安全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保卫部(处)  发布时间:2021-12-17  浏览次数:1029

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各部门:

根据《常州工学院关于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工政[2020]85号)和《常州工学院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工政[2020]84 号)要求,针对当前校园安全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我校安全工作,现决定在全校开展一次冬季校园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1.第一阶段:2021年12月31日前,由各二级单位对照附件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指南进行全面自查自改。

2.第二阶段:2022年1月7日前,由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专项安全检查,具体分组及检查内容见附件二。

二、检查要求

1.检查要聚焦学校安全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梳理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2.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实现闭环管理。一是对以前安全检查问题隐患整改内容重点核查是否整改完毕;二是对本次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行立改的当场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记录安全隐患内容并上报保卫处,由保卫处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完成整改;难以完成整改的报学校研究后整改。

3.各二级单位自查情况于2022年12月31日16:30前交保卫处;各职能部门检查组检查情况于1月7日16:30前交保卫处。

联系人:金敏         电子信箱:bwc@oa.czu.cn

  

  

保卫处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1: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指南.doc

附件2:各职能部门检查分组及检查内容.doc

附件3:2021年冬季安全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