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禁购买和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二、认真做好消防器材的登记工作,定期清查,做到账物相符。
三、对灭火器加贴标签、注明购买时间、填写责任人。灭火箱要保持清洁完好。
四、因消防演练等需要使用灭火器应坚持推陈出新的方法,使用完后及时冲灌到位。
五、消防器材检查:
1、保卫部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维护检查,发现损坏及时维修,确保完好无损。
2、托管单位每月进行一次维护检查,发现损坏及时报告,确保器材整洁完好。
3、MFZ干粉灭火器:在检查时发现保险装置被破坏、压力指示器(压力表)的指针在红区或指针在绿区但重量明显的减轻、压力指示器(压力表)损坏、筒体及其他部件有损伤或腐蚀、无明显的生产日期等情况,应及时进行更换或维护。
4、MTZ二氧化碳灭火器:在检查时发现保险装置被破坏、筒体及其他部件有损伤或腐蚀、无明显的生产日期等情况,应及时进行更换或维护。
六、师生员工应自觉维护消防器材,发现人为破坏,应及时制止,并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