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脸识别系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保卫部(处)  发布时间:2022-03-09  浏览次数:2076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安全管理要求,学校进行了车辆测速与人脸识别系统建设,目前系统已安装调试完毕,近期将正式启用。为了保障人脸识别系统正常工作,需要对有关人员进行人脸信息采集,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范围

1. 在校学生。

2. 教职工(包括在岗在编人员、雇佣制人员、各部门自主招录的并付酬金的用工人员)。

3. 托管单位人员、入驻企业职工、长期合作的产学研单位相关人员、商铺人员。

4. 巫山路校区托管单位及商铺人员可以不用采集(来辽河路校区有业务的除外)。

二、采集地点:

1.辽河路校区:行政楼服务台、学生事务办事大厅(后勤服务中心A1楼)、学生公寓3AB一楼门厅

2.巫山路校区:2号楼南门厅

三、采集时间:20223916

四、人脸识别正式启用时间:202241

五、注意事项:

1.采集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人证比对完成人脸信息自助采集工作。

2.人脸信息采集前可以先到门卫闸机处试用一下,闸机是否能自动打开,如反应慢或打不开,则需到采集点完成自助采集(原因:数据库内的原有照片不清晰),如能正常打开,则不用采集。

3.异常情况处理:信息采集不成功或进出学校刷脸时存在门卫的闸机还打不开的情况,则需将个人信息及时报各相关主管单位,在316日前由各单位专人负责,按照附件一《学生信息采集表》(学生工作处提交)、附件二《教职工信息采集表》(人事处提交)、附件三《托管单位人员信息采集表》(相关责任部门提交)。提交的信息表统一发送至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邮箱:citnic@oa.czu.cn),并在3个工作日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在采集点完成人脸自助采集工作。

六、正式启用后人员信息数据管理:

新增、删除人员信息:由于人脸识别系统已完成与数据中心对接,教职工、学生数据录入及删除无需人员操作。其他人员,包括:物业人员、联合培养研究生、产教项目人员等,具体人员信息维护分工如下:

学生工作处负责公寓托管单位人员。

科研处负责研究生信息。

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留学生信息。

人事处负责长期合作的产学研单位相关人员。

后勤管理处/基建处负责后勤托管单位、商铺、基建等人员。

体育教学部负责手球队及体育场馆托管单位人员。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会馆浜校区托管单位人员及入驻单位人员。

产教融合工作办公室负责入驻企企业人员。

有驻场服务的各单位,需将入校人员信息、离校人员信息报至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集中采集点:辽河路-学生事务办事大厅(后勤服务中心A1楼),巫山路-西大门门卫。

如果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051988510303(周一至周五9001630

七、特别说明:

人脸信息采集属自主行为,不愿意使用人脸识别系统的人员,请在每次进出通道闸机(门卫\学生宿舍\图书馆等)用身份证原件或校园卡开闸机。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保卫处

202239日    


附件1:学生信息填报表.docx

附件2:教职工信息填报表.docx

附件3:托管单位人员信息填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