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夏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保卫部(处)  发布时间:2022-06-10  浏览次数:788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教安函[2022]6号)文件精神,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及校园夏季安全工作特点,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夏季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1.第一阶段:2022年6月17日前,由各二级单位对照《常州工学院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常工政[2020]85号)及《常州工学院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常工政[2020]84号) 要求进行全面自查自改。

2.第二阶段:2022年6月24日前,由牵头部门组织完成专项安全抽查,具体分组及检查内容见附件一。

3.第三阶段:2022年7月8日前,由牵头部门组织对照隐患内容督促完成隐患整改。

二、检查重点

1.疫情防控及公共卫生安全落实情况

2.毕业生离校和学生放假前后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3.学期结束前后及假期中食堂停开伙情况安全管理。

4.学期结束前后及假期中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5.入驻企业及校园内改扩建和装修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

6.校园防汛工作及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管理情况。

三、检查要求

1.各单位要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化提升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结合毕业生离校、学校暑假放假前后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特点,持续进行集中攻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梳理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2.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实行闭环管理。一是对照附件二《校园安全检查内容指南》,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二是对2022年“五一”期间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问题隐患整改内容重点核查是否整改,同时加强跟踪,防止出现问题反复;三是对本次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行立改的当场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记录安全隐患内容并报送保卫处,由保卫处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完成整改;难以完成整改的报学校研究后整改。

3.各二级学院、图书馆、体育馆等单位自查情况汇总后于6月17日下午16:30前交保卫处;牵头部门将检查情况汇总后于6月24日下午16:30前交保卫处;牵头部门将隐患整改情况于7月8日报保卫处。

   保卫处联系人:丁良平电子信箱:bwc@oa.czu.cn

  

                         保卫处            

2022年6月10日      


附件1:各职能部门检查分组及检查内容.docx

附件2:校园安全检查内容指南 .docx

附件3:2022年夏季安全大检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