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校园安全工作文件精神要求,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落实学校常态化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针对当前校园安全工作重点,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秋季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1.第一阶段:2023年9月3日前,由各二级单位进行全面自查自改。
2.第二阶段:2023年9月8日前,学校按部门职能成立专项检查组完成专项检查。
3.第三阶段:2023年9月30日前,按照各二级单位安全职责分解安全隐患整改内容,完成安全隐患闭环整改。
二、检查重点
1.校园消防设施设备及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2.学生公寓、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燃气、水电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4.传染病防控及公共卫生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5.校园防汛工作及建筑工地、改扩建和装修现场等安全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6.各二级单位新学期师生安全教育及反诈防骗专项教育是否落实到位。
7.各托管单位人员的信息是否及时登记、报备,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及安全教育等是否落实到位。
8.各二级单位是否落实《常州工学院外来人员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本单位教职工培训访客报备系统使用技能。
9.各二级单位是否开展电动车挂牌登记工作、安全宣传与教育及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宣传。
三、检查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对照《常州工学院常态化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常工政[2023]51号)文件精神及附件检查要求,结合学生开学返校和新生入学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梳理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2.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实行闭环管理。一是对2023年春季、夏季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进行核查;二是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行立改的应当场整改到位;三是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登记汇总并报送保卫部(处),由保卫部(处)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完成整改;四是对难以短时间内完成整改的由相关职能报学校研究后整改到位。
3.各二级单位自查情况汇总后于9月3日下午16:30前交保卫部(处);相关职能部门分组检查情况汇总后于9月8日下午16:30前交保卫部(处);各二级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于9月30日前报保卫部(处)。
保卫部(处)联系人:丁良平 电子信箱:bwc@oa.czu.cn
保卫部(处)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