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二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保卫部(处)  发布时间:2023-10-16  浏览次数:13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二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苏教办安函〔2023〕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决定在2023级新生中开展第十二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23级全体新生。

二、竞赛内容

以《江苏省第十二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题库》为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安全、财物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心理健康以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大学生应知应会的各类安全知识。

三、竞赛组织安排

1. 10月16日-10月27日,各二级学院组织本院全体2023级新生进入“江苏省第十二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考试系统,完成安全知识学习和考试。本次竞赛是《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必修内容,要求人人参与,人人合格(合格分数为80分以上)。

PC 端登陆网址:https://mars.mycourse.cn。手机端访问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输入学校(常州工学院)、用户名、密码即可登录竞赛平台(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号)。 

2. 10月31日前各二级学院根据竞赛考试成绩,按照新生人数2%的比例选送学生参加校级选拔赛,校级选拔赛将选出10人组成集训队,集训后确定3人(2男1女或1男2女)组成校队参加江苏省第十二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锡常片区初赛。

四、奖项设置

校级选拔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分数高低排序,分数相同的按答题时间长短排序,由系统自动生成。本届竞赛奖项设置如下:

1. 选拔赛个人奖:按考试成绩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个人奖均可获得相应获奖证书以及奖品。

2. 竞赛特别奖:代表学校进入初赛或参加省级复赛、决赛的选手如获得相应名次的,对参赛学生及组织人员另行奖励。

五、有关要求

1.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知识竞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圆满完成竞赛工作。

2.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学生利用空余时间学习《江苏省第十二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题库》,保证学习实效,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各二级学院竞赛考试成绩和参赛人数将由学校留存、备查,并作为本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考核依据。


 附件1:江苏省第十二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考试系统考试端操作说明.docx

 附件2:2023年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题库.xlsx

保卫部(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