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无主废弃非机动车的公告

信息来源:保卫部(处)  发布时间:2024-05-30  浏览次数:13

为提升非机动车停车场利用率,创建优美、整洁、有序的文明校园环境,学校将对校内长期停放不使用的无主废弃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清理。

一、清理校园内长期停放不使用的非机动车

学校将于2024年6月1日起至下学期开学,对长期停放在校内且无使用痕迹的电动车、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请车主尽快将不使用的非机动车驶离校园,否则将按无主废弃车进行清理。

被清理的非机动车临时存放地点:

1.巫山路校区:将暂时集中存放在15号学生公寓北侧。

2.辽河路校区:将暂时集中存放在5号楼学生公寓西侧。

二、处置已长期集中存放的无主废弃非机动车

对2023年3月-2023年12月期间,被清理并集中存放在巫山路校区15号学生公寓北侧的围墙边和辽河路校区5号楼B区南侧的无主废弃非机动车,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处置时间为2024年7月上旬。

三、注意事项:

1.如有被误清理到临时存放点的车辆,请车主凭相关证件及时到两校区消防监控中心登记,经核实无误后领取。(辽河路校区图书馆122,巫山路校区2号楼132)。

2.在规定时间内未有人认领的按无主废弃非机动车处理。

敬请各位车主支持配合并相互转告。

保卫部(处)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