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今冬明春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1.第一阶段:2025年12月31日前,由各二级单位自查自改。
2.第二阶段:2026年1月9日前,学校开展专项检查。
3.第三阶段:2026年1月30日前,相关二级单位完成安全隐患闭环整改工作。
二、检查重点
1.落实上级对今冬明春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各二级单位对照《常州工学院常态化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常工政[2023]51号)文件内容及附件,对实验室及危化品/危废液、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档案馆、商铺、高/低压配电间/弱电间、机房、校园改建与装修等重点场所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进行排查。
2.对照高校校园机动车、非机动车、小餐饮场所、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等专项安全整治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3.检查校园消防、安防与技防、配电与用电等各类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和应用是否落实,是否完好有效。
4.开展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反诈防骗、涉校矛盾、心理健康等重点工作及其他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
三、检查要求
1.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提高认识,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亲力亲为、靠前协调,要亲自参加,守好安全底线,压实安全责任。
2.筑牢精准高效风险防控体系。在常态化排查整治基础上,再进一步查漏补缺,对发现的隐患,要列清单、建台账,逐一精准明确责任措施,确保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改落实。
3.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各二级单位结合元旦春节、寒假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布安全提示,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实验室爆炸泄漏、人员聚集踩踏、校车、交通、食品卫生及烟花爆竹燃放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及相关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材料报送
1.各二级学院、图书馆、教务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体育教学部、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将自查情况汇总后于2025年12月31日下午16:00前交保卫处;其他各二级单位检查后如有安全隐患无法立即整改也将自查情况交保卫处,其余情况则自行留档。
2.专项检查情况由牵头部门汇总后于2026年1月12日下午16:00前交保卫处。
3.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由相关单位于2026年2月6日报保卫处。
保卫处联系人:丁良平 电子信箱:bwc@oa.czu.cn
保卫处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