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春季安全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1.第一阶段:2026年3月6日前,各二级单位自查自改。
2.第二阶段:2026年3月13日前,学校开展专项检查。
3.第三阶段: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安全隐患闭环整改。
二、检查重点
1.对实验室及危化品/危废液、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档案馆、文化活动场/馆、产教融合大楼、商铺、高/低压配电间/弱电间、机房、校园改建与装修等重点场所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进行排查。
2.对食品安全及春季流行病防控进行检查。
3.对照高校校园机动车、非机动车、小餐饮场所、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等专项安全整治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4.对反诈防骗、心理健康、涉校矛盾及其他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对照《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苏教安函〔2024〕6号)和《常州工学院常态化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常工政〔2023〕5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梳理责任区域,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守牢安全底线。
2.筑牢精准高效风险防控体系。在常态化排查整治基础上,再进一步查漏补缺,对发现的隐患,要列清单、建台账,逐一精准明确责任措施,确保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改落实。
3.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各二级学院要紧密结合当前安全稳定形势和主要任务,在学生入学报到后及时召开常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并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全覆盖专题反诈防骗安全教育,确保人人参与,不漏一人。
四、材料报送
1.各二级学院、图书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体育教学部等单位的自查情况汇总(附件2)于2026年3月6日前16:30前交保卫处;其他各二级单位检查后如有安全隐患无法立即整改也将自查情况交保卫处,其余则自行留档。
2.相关职能部门专项检查小组的检查情况汇总后于2026年3月13日16:30前交保卫处。
3.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由相关单位于2026年3月31日报保卫处。
联系人:丁良平 电子信箱:bwc@oa.czu.cn
保卫处
2026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