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非机动车规范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保卫部(处)  发布时间:2023-10-12  浏览次数:15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规范校园非机动车管理,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校园非机动车规范管理要求如下:

一、校园非机动车管理要求

(一)非机动车进出校园要求

1.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期内的校内通行证进入校园。

2.非机动车进出校门减速慢行,服从管理。

(二)校园非机动车行驶要求

1.非机动车在校内靠右侧骑行,禁止载人,骑行时不得有逆向行驶、手持物品等影响安全的行为,请勿抢占机动车道。

2.电动自行车骑行须佩戴头盔,在校内骑行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三)校园非机动车停放要求

1.校园内非机动车须在停车区(棚)内有序停放,并锁好车辆,严禁乱停乱放。

2.停取车辆要有序,不得无故推动、破坏他人车辆和堵塞通道。

(四)校内电动自行车充电要求

电动自行车充电须在集中充电点进行,充电时不得私拉乱接或飞线充电,不得在室内等其他非集中充电点充电,注意用电安全。

二、电动自行车校内通行证管理要求

(一)电动自行车申领校内通行证要求

1.申领校内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

2.申领校内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须悬挂常州市车管所核发的绿色电动自行车车牌。

3.申领校内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须具有与本车对应的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

(二)电动自行车申领校内通行证流程

1.扫码登录校园非机动车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和车辆信息。

2.携带校园一卡通或身份证,在集中审核时间将车辆骑行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3.现场审核通过一周后携带《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承诺书》将车辆骑行至指定地点办理挂证手续。

(三)电动自行车校内通行证使用要求

电动自行车按“一人一车一证一码”要求管理,校内通行证在有效期内有效,逾期无效,校内通行证严禁私自拆卸、转借一经发现上述行为将收回通行证并禁止进入校园。严禁私自印制或使用校内通行证,严禁偷盗校内通行证,一经发现按校纪校规处理。

三、违规非机动车管理要求

(一)校园内无校内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将限期清理出校。

(二)对校园内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辆将实行锁车处理,对多次违停者将通报二级学院或部门,屡教不改的吊销校内通行证,车辆清理出校。

(三)违停车处理流程为:非机动车违停车主至二级学院或部门领取承诺书签字盖章后,在指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开锁。


附件:电动自行车信息登记系统操作说明.pdf 


 保卫部(处)

2023年10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