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安全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保卫部(处)  发布时间:2024-08-31  浏览次数:16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落实教育系统除患攻坚大整治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落实学校常态化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切实做好新学期开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当前校园安全工作重点,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秋季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1.第一阶段:9月2日前,由各二级单位自查自改。

2.第二阶段:9月9日前,学校开展专项检查。

3.第三阶段:9月30日前,相关二级单位完成安全隐患闭环整改工作。

二、检查重点

1.校园消防设施设备及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2.学生公寓、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燃气、水、电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4.传染病防控及公共卫生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5.建筑工地、改扩建和装修现场等安全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6.各二级单位新学期师生安全教育及反诈防骗专项教育是否落实到位。

7.各托管单位人员的信息是否及时登记、报备,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及消防安全等教育是否落实到位。

8.二期搬迁入驻后,各楼宇内的设备设施及水、电、气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三、检查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对照《常州工学院常态化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常工政[2023]51号)文件精神及附件检查要求,结合学生开学返校和新生入学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梳理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守牢校园安全底线。

2.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将消防安全、校园交通、反诈防骗等安全教育紧密结合,确保做到全员参与、人人知晓。

3.各二级学院、图书馆、教务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体育教学部将自查情况汇总后于9月3日下午16:30前交保卫处;其他各二级单位检查后如有安全隐患无法立即整改也将自查情况交保卫处,其余情况则自行留档。

4.专项检查情况由牵头部门汇总后于9月8日下午16:30前交保卫处。

5.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由相关单位于9月30日报保卫处。

保卫处联系人:丁良平    电子信箱:bwc@oa.czu.cn


附件1:2024年秋季安全检查登记表.doc

附件2:各相关职能部门检查分组及检查内容.doc


 保卫部(处)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