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安全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保卫部(处)  发布时间:2025-02-23  浏览次数:18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春季开学安全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1.第一阶段:2025年2月28日前,各二级单位自查自改。

2.第二阶段:2025年3月7日前,学校开展专项检查。

3.第三阶段:2025年3月28日前,完成安全隐患整改。

二、检查内容

1.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场/馆、文化活动场馆等重点场所和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进行检查。

2.对食品、水、电、气等安全管理及春季流行病防控进行检查。

3.对反诈防骗、涉校矛盾排查化解、心理健康等重点工作及其他不稳定因素的排查。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对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苏教安函〔2024〕6号)和《常州工学院常态化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常工政[2023]5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梳理责任区域,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守牢安全底线。

2.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各二级学院要紧密结合当前安全稳定形势和主要任务,在学生返校报到后及时召开常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并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全覆盖专题反诈防骗安全教育,确保人人参与,不漏一人。

3.各二级学院、图书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体育教学部等有托管的单位,自查情况汇总后于2025年2月28日前前交保卫处(附件2:2025年春季开学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相关职能部门专项检查分组(附件1)检查情况汇总后于3月7日前交保卫处。

联系人:丁良平        电子信箱:bwc@oa.czu.cn

附件1:各相关职能部门检查分组及检查内容.doc 

附件2:2025年春季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doc

保卫处

                                 2025年2月23日